基金会治理的十个关键问题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基金会治理的十个关键问题

Pierre Calame, traduit par Albert Chen Lichuan

17 février 2002

Fondation Charles Léopold Mayer

基金会有一个特殊的法律地位。它们通常来自某个人或某个机构具有公益目的的捐赠或者遗产。将遗产的收入用于公益的目的使基金会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自身的独立性,二是行动的长期性。基金会如何利用这两个特点?它们是将活动集中在有限的目标、领域和地理区域中,还是有更大的抱负?是什么最终决定它们的选择?本文论证这些选择取决于它们对某些基本问题的回答。而这些回答又经常源于某些假象。本文旨在对这些假象提出质疑。文章最初是为美国基金会联合会的理事会(Council on Foundations)而作的,后来由欧洲基金会中心发表,并作为演讲稿提交给1999年中国第三部门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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