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与“道”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良知”与“道”

中、西文化中人的精神追求与社群文化理念

罗国祥

2004年第六期

就业与社会保障

中国二千多年前的思想家老子就认为,人类社会的运转应该遵循“道”而行,对人民,应满足他们的物质追求:“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1]这是老子对自己社会控制思想的基本思想可操作性的阐释,是治理国家的理性措施。

老子的这种社群管理或调控理念,其实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各个时代各种体制的管理者。这种人人平等的思想还在历代中国农民革命思想的社会管理理念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从汉代的陈胜到清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5]的洪秀全甚至直到20世纪上半叶的“大革命”中的某些主张,都是这种以满足“第一需求”为目标的社会调控或管理理念在起着极大的作用。

由于这样的历史文化积淀,在中国历代诸多社群甚至现代的一些企业中,这种“小国寡民”,“小富即安”的理念仍然是相当顽固的。一方面,在中国这个特殊的集“前工业社会”(即以“作坊”方式,家族方式进行管理的传统管理运作机制),计划经济(其实也未脱离“家庭”管理的本质理念),“工业社会(机械化时代的企业)”和“后工业”型即“信息化”企业的管理理念为一“身”的企业“大家庭”中,有许多都在较为低层次的物质追求上徘徊,也并未完全摆脱家族式或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理念,“小富即安”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在一些中小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赚了钱就腐败,见人赚了钱就眼红,并千方百计“伸手”,甚至不顾党和政府的三令五申,损害企业利益,乱收费等都是千百年来留下的这一类社会管理调控理念的表现,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化性起伪”

“化性起伪”(“伪”者,人为制定一些规则秩序也),才能使人类自然本性成为有益而无害的、使人类健康发展的动力。

因此我们认为,要在这样的意义上使全人类得到发展,就必须梳理全人类在这方面的成就,整合成一种新的文化观——我们暂且称之为“总体价值观”或介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总体价值律令。所谓“总体价值观”应该包括人与人之间深层竞争契约关系和人与人类之外一切的适宜“契约”关系两个方面:

    • (一)人与人的契约

仅就人类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相互依存而言,“契约论”的价值观念的确比较理性可行,也的确与我国传统价值观念中“义利合”的价值观有异曲同工之处。但这两种观念都在于规范不同于自然人之社会人的行为。在中、西两大文明发展过程中都起过和仍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现今,人类面临着新的问题:人口激增、资源迅速减少、环境恶化等等,都在呼唤(抑或催生)着新的人际关系,新的人类价值观、新的人与自然关系之观念。就是说,人类不但要协调好种内关系,如国际合作,区域合作,不同阶层的全面合作等,而且在控制全人类出生率,地区间资源配置,也就是说保证与人类本身人类以外的其他生物,与人以外的一切即整个外部环境(包括地球之外可能与人相关的一切)之间的正确关系,这个问题非常严峻地出现在人类这个“智性”动物的面前。

    • (二)人与自然的契约

与此同时,从钻木取火到今天以惊人的迅速 消耗人类的生存最大保护层——自氧层的今天, 人类却一直把大自然当作“取之不尽”和异已的 力量,不遗余力地与之战斗。

西方的“征服自然” 和我们不久前的“战天斗地”,也确曾使经济大发展,自在的人成为自由的人。然而,这种“自由”的代价是巨大的,是灾难性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受到无情的打击后开始了“反击”,厄尔尼 诺现象、大气污染、黑洞……开始威胁人类。人类种内关系得到部分缓解后,人类整体与大自然的矛盾却大大加剧,甚至有可能置人类于十分危险的境地。作为维护和协调主体和客体相互关系内在依据的、人类特有的道德价值观,仅停留在传统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契约的签订实施或相互矛盾的协调上就远远不够了。

在中国,早在先秦时代就有了“道德”一词。《老子》一书又名《道德经》。“道”在《道德经》全书5千言中共出现了74次。总的来说,“道”是指事和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规则,分为“天之道”和“人之道”,人们依据事和物之“道”行动,以此衡量是否真正的人,并逐渐根据不同时代的不同境遇最对“天道”与“人道”之理解而有着不同的它学说如儒学、后来的佛学等相互渗透,既遵守“人之道”,也遵守“天之道”,是中国人几千年来奉行的价值观。是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尊“天道”而主张“天人合一”的思想,并非如一些人指责的那样是消极地回到原始自然状态,而是说要根据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来构建人类社会,必须“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复守其母。”[13]。就是说,掌握万物,还必须坚守其根本——母。这“母”就是一切事物的源始(“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也就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大自然的产物,理所当然不应是大自然的对立者,而是“母”与“子”的关系。

所以在人类与大自然的矛盾上升到极为尖锐程度的今天,我们有理由将中国人老祖宗的“天”道观念与“人”道观念现代化为一种“总体价值观”,或建设成为一种“总体价值律令”,不但理性地调节人际关系,而且理性地调节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进而使我们的各项治理成为负责任的,可持续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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