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县域农村公共服务变革的模式与路径——从“国家单方供给”到“社会协同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我国县域农村公共服务变革的模式与路径——从“国家单方供给”到“社会协同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方 堃(博士生,本文为2007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课题(07ZD030) 的阶段成果。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9 年第4 期

一.未来县域农村公共服务模式

(一)甄别与取舍

肖文涛(2008)通过对比分析“传统类”工具选择与蕴含着“新治理”理论的协民治理上的不同,指出: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私营部门、第三部门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都可以成为不同层面的权力中心。服务型政府对于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应寻求各系统的通力合作,采取协同治理的政府工具以实现公众满意的目标。

为解决“新农村建设如何摆脱传统‘国家单方供给’模式的窠臼走向更高层次的城乡统筹发展目标”,指出:未来县域农村公共服务模式是以农民需求为导向,政府为主导、市场运作为基础,多中心治理主体(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农民自组织等) 互动合作的县域农村公共服务模式(简称“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模式) 。即以“协同型政府”为主导力量来激发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共同治理县域农村公共事务的多中心“善治”,将极大促进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统筹供给,最终实现城乡协同治理。

(二) 结构体系

1. 战略层面协同:县域农村公共服务系统的基本任务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结构层面协同:此模式的“中观层级”,即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公共服务的协同机制。

3.操作层面协同:政府行为如何优化位于“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模式的“金字塔”结构中的最底层,它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创新政府治理模式的“中流砥柱”。

二.个案演绎

(一)浙江长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

长兴县作为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强县。 2004 年1 月,长兴县委发布《长兴县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针对该县农村发展中的“短腿”,运用协同思维,采取联动推进的战略,提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长兴县依托“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取得了较大成效,彰显“协同治理”之道。

1.“党政‘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保落实”的政府主导机制。

2.“培训基地+ 政府+ 用人单位+ 农民”的协同服务机制。

 (二)成都“六三三五”

成都城乡和谐发展的实践,概括为“六三三五”,即“六项决策、三大重点工程、三个集中、五个意识”。 对于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成都走的是“政府+公司+农户”的土地流转模式;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已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相当程度地解决了农民就近就业的问题;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制定了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再就业援助体系、就业扶持政策体系等一系列新举措。成都市探索形成的以“政府创新政策环境、市场活化经济资源、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模式。对各地很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