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以人物和事件为线索展开》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以人物和事件为线索展开》

王利平

一、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

1. 当代中国律师现状观察。中国律师界普遍缺乏法律人精神:第一、不愿意出庭替“坏人”辩护。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刑事辩护律师出庭的刑事案件大约只占总数的30%左右。第二、不愿意出面给弱者代言。时下,许多律师围着权贵们转,以成为大腕为自己人生目标,鲜有愿意出面给弱者代言。

2. 当代中国律师角色定位。以中国律师界良心张思之为例,张思之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1957年被划为右派,直至1979年重返律师界,不为政治高压,代理如1992年鲍彤“泄露国家机密、反革命宣传案”、2005年“聂树斌案”。中国律师应从张思之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更多地为“坏人”辩护,给弱者代言,与强者抗争,为权利斗争。

二、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责任。

律师因维权获罪不乏其人,深圳律师刘尧一案当属典型。律师们在刘尧一案前不再沉默,深圳市的511名律师联名发出呼吁书,维权已不再是少数律师的事业,维权已成为律师们共同的事业。

三、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面临的困境和出路

1.《律师法》的修改问题:第一,《律师法》的修订过程,必然以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第二,修订后的《律师法》更多反映是管理部门的意志;第三,修订后的《律师法》,并不会改变律师有限的权利屡被侵犯的状况;第四,修订后的《律师法》仍无法改变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可能存在的借管理名义限制剥夺律师执业权利或整顿律师行业的情形。

2. 警察殴打律师凸现律师执业艰难。2009年5月13日,北京两个律所的张凯、李春富两位律师在重庆市江津区办理案件过程中遭遇地方公安人员等人非法拘禁和暴力殴打,这是继北京程海律师2009年4月在成都武侯区执业活动中遭受暴力殴打后的又一起恶例,法治在警察殴打律师中出现严重倒退,亦凸现律师执业艰难困境。

3.法官腐败错不在律师。无论律师个人还是整个行业,都无法有效制衡法官,而缺乏有效制衡的法官必然走向腐败。

4. 党组织建在律师事务所上带来的技术难题。执政党在律师事务所上建立党组织,不能仅着眼于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有效控制,更要着眼于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促进自身转型。

5. 解除律师权利管制的进路:通过控制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国家公权力实现了其对律师权利管制的目的,大多数律师只得辱其使命,逃避责任,加入到单纯追逐经济利益的行列中去。现在司法部废止了《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解除律师权利管制的号角已经吹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