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人的底线》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法律职业人的底线》

江平

一、法律职业人的理念底线

1、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中要有一个底线,即心中要有一种良知,要有一个准绳。大学所学的知识,总的来说,应该是指导我们实践的一个准绳。我们不能在实践中看到一些违背我国法治建设的事情,就随波逐流。为生活奋斗可以,如果为生活而不择手段,就丧失了一个底线。

2、在理论和现实的关系中要有一个底线。

理论和现实有很大的差别,对此要有三个看法:(1)中国的法制建设必然是曲折、进步的。(2)在中国百年法制进程中,中国目前的法制仍然是鸟笼法制。中国的法制有一个边缘、有一个禁区、有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是可以做的,超过这个区域就不行。(3)中国的法制建设有相当多的一面是自上而下的推动,但很多又是自下而上推动的。这个推动,离不开每一位律师点滴的努力。

当我们的现实存在问题的时候,最客观的话就说是体制造成的。我们不能够在是非的面前没有原则,面对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我们不能够不分好坏,不能无原则地认可,也不能够借助任何遁词,仅仅以制度造成的作为理由,说我们无能为力。我呼吁律师参与政治,使我们律师能够成为国家政治生活里面的一股力量。对于政治体制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律师应该比其他的人更有义务、更有权利去关心。

二、法律职业人的职业操守底线

学法律的人应该特别谨慎,不能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不能知法犯法。律师最低职业操守就是不能拿昧心的钱;不能去挑起争讼,本来很简单能解决的事情,去利用当事人不懂法律来谋取利益。

三、法律职业人的生活准则底线

从中国现在的情况来看,律师的生活压力确实是比较大的。工作压力越大,越要工作表现好,往往在工作中遇到的事情,在生活中通过另外一个渠道发泄出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生活中要保持一个底线,就是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做一个诚实的、助人为乐的人。律师本质应该是助人为乐和诚实的,律师职业的本身应该是表里如一。你在工作中要求如何,生活中要求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