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王黎明(作者系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

摘自《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国改革》2006年第6期

2005 年2 月25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或《若干意见》),随后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到5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

一、“非公36”条贯彻落实取得可喜进展

(一)在市场准入方面,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就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作出了新的规定。

(二)在金融财税方面,银监会、证监会、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都出台了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在加大公共服务方面,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力度。此外,在改进政府监督和管理方面、在营造舆论环境方面也都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二、“非公36”条落实中确有阻碍

首先,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不一致。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第三,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四,市场准入方面的公平待遇还没有完全落实。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大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加工与服务领域,面对目前产能过剩,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上涨以及国际贸易摩擦日趋加剧的环境,其生存与发展压力空间巨大,不仅显著暴露出众多企业自身素质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尚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也催生了大量恶性竞争以及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三、内外一致平等竞争

同法规、政策、文件上的一些有形束缚相比,36条面临的更大困难将是如何去打破这种无形的束缚。这也正是目前改革攻坚的难点和突破口所在。如将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看作两个阶段,现在就是要转入第二个阶段,转向内外一致,不是对内不对外。这个阶段就是要走向正轨,完善市场经济。中外一致、内外一致的开放,才是全面的完整开放。概括起来,就是内外一致、政策公平、平等竞争。

四、非公经济发展空间广阔

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不是孤立地对其鼓励、支持和引导,而必须把它放到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管理经济的背景下来通盘考虑。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中央精神和《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抓紧出台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协调,认真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各方面的意见,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力。

(三)切实抓好法律法规清理工作。目前,发改委与国务院法制办共同起草《关于清理限制非公有资本市场准入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通知》经国务院同意,下发各地区和各部门。

(四)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尤其要加快行业准入条件的制定,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五)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十一五”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加快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及突出服务性的原则。

(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