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的源泉”为何不能“充分涌流”?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财富的源泉”为何不能“充分涌流”?

新望(经济观察报经济研究院院长)

摘自《“财富的源泉”为何不能“充分涌流”?》,民营经济《发展导报》2003年9月5日第005版

“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十六大报告中给人印象极为深刻的一句话。那么,我国当前各类要素的活力是否竞相迸发? 一切财富的源泉是否充分涌流? 我们认为,仅就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而言,情况并不理想。民营经济充满活力,民营经济创造了巨大财富,但民营经济的发展却面临着许多人为的障碍。这些障碍不仅严重影响到民营经济先天活力的迸发,制约了国民财富的充分涌流,而且为党政权力的腐败设置了一定的寻租空间,大大延缓了国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进程,也从根本上伤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

一、观念障碍

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理论、观念和意识形态上的障碍。由于理论上的含含糊糊,实践中,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混乱,也自然而然地催生了民营企业普遍的机会主义心态。理论落后于政策,政策落后于实践。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两个明显的脱节。

二、法律障碍

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特点是,新法、旧法并存,旧法向新法过渡。这种“过渡性”法律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了种种障碍。举其要者,一是民营经济的产权缺乏法律保护,二是民营企业的经济利益在法律调节中受到歧视。只有私有财产真正得到保护,才有助于以法治为基础的公民社会的成长。完善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其要害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免受代表公共利益行使意志的群体的侵害。在私人财产权利缺乏保障的同时,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也不配套。一些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民营企业仍处在受歧视的不平等状态。

三、政策障碍

第一,在土地使用政策方面。民营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就需要买土地,成本就高。与此相关的是资源税和资源溢价的归属问题。

第二,在市场准入方面。1 、现在市场准入问题最主要是办理时间长、审批手续多、所费成本大、进入门槛高、特许范围多和严。2 、目前民营经济在将近三十个产业领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限进”情况。由于部门垄断经营的影响,民营经济投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存在一系列进入壁垒。

第三,融资方面。民营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都存在较大困难。中国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的贡献,与其所能得到的金融支持是极不平衡的。

第四,税费负担方面。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费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沉重的负担。据张曙光教授推算,民企比外企的税负平均高出5 %。

第五,劳动力及专业人才的供给方面。传统的人事管理方法制约,民营企业还很难吸引到高层次专门人才。

第六,外贸政策方面。尽管政府在号召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但又把门槛设得很高。

第七,对国有企业补贴和资金上的软约束,也造成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四、行政障碍

民营经济孱弱的草根命运还源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应的权力结构。如果这种权力结构不改变,则必然排斥民间力量。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权力构成中,政府力量、官办经济依然树大根深,相互依存。

首先是政府服务及执法上的不确定性。其次是区域分割与地方保护主义。第三是官僚主义作风扰乱了民营企业的成长环境。第四是投资环境恶化,政府该管的管不好。

五、社会障碍

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既与区域历史文化的积淀有关,也取决于各地区、各企业自觉的文化建设。当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因素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社会心理、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等问题。社会中介组织发育滞后,这是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中所遭遇到的深层次障碍。行会、商会、协会等NGO(非政府组织) 是提高中小企业素质和竞争力不可缺少的一环,发挥着政府及市场之外重要的中介功能,也是一个国家走向公民社会和成熟市场经济的标志。今后,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行会、协会、学会、商会、工会、农会等社会性组织的发育将会显得越来越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