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改革与城市地方治理单元的多元化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分权改革与城市地方治理单元的多元化

以武汉市城市治理和社区建设为例

张大维,陈伟东

2006

《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中国的城市治理改革是和分权改革联系在一起的。伴随着市区政府分权,城市管理结构从“一级政府、一级管理”转向“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伴随着区街分权,城市治理结构又从“两级政府、两级管理”转向“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伴随着政府赋权社区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等法定的社区公共管理组织),社区组织获得一定的自治权,城市治理结构进一步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逐步转向“两级政府、四级管理”(包括社区组织的半自治管理)。由此,城市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也带来了居民社会权力的扩大。

文章追溯了武汉市从“两级政府、四级管理”到“两级政府、五级管理”的分权与治理改革,指出这个过程的本质就是地方治理单元多元化。而治理单元的多元化,则充分地体现了城市地方政府的可控性分权,即培育多个治理主体,孕育地方治理结构的多层次性,激活多个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从而内生治理单元的多元化,形成多边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动的治理模式,最终走行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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