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

高丙中

2000年第 2期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的社会团体在近20年的发展中表现出与秩序的复杂关系。本文从韦伯和哈贝马斯等人关于合法性的理论引申出一组分析社团兴起和运作的操作概念,分别从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政治合法性的层面解释社团何以能够在与法律不一致的情况下“正常”地存在并开展活动, 最后探讨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法律合法性作为核心整合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以便要求社团具备充分合法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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