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改革与中国基层民主的新发展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工会改革与中国基层民主的新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直选的案例分析

王金红

2005年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第5期

摘要:工会组织的民主选举与民主管理问题一直是中国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最近一两年来,在广东、浙江、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一些外资、民营、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出现了由企业职工自主建立的工会组织,而且通过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了工会领导人,这是继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之后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的又一个新发展动向。这不仅意味着一种维护工人利益、协调劳资关系新型力量的出现,而且体现了中国基层民主的新发展。在此,本文根据2003年发生在国内几个不同地方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直选案例,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产生、工会直选及其对工会改革的意义进行分析。根据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产生的途径、有无地方政府或者当地官方工会组织的介入等情况,我们可以把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织的产生划分为3种主要类型:劳资协商型、政府主导型和外力推动型。案例分析表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工会直选,是工人维护自身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发展和工会直选对我国工会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昭示了未来我国工会组织发展的新趋向。从深层次的背景来看,工会直选与工会改革是中国基层民主从农村向城市逐步推进的产物。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的工会直选主要是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中进行,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内部,工会组织的运作则仍然沿袭着过去的惯例。因此,我们现在讨论工会直选与工会改革问题,既要关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中民办工会组织的发展与工会直选,同时也要把注意力放在官办工会的改革与完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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