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家思想中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新儒家思想中的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

摘自 D.J. Munro 编写的 《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儒家和道家价值观的研究 》

Wm. Theodore de Bary

1985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p.331-354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根据朱熹援引的儒学传统和他所处的时代背景,讨论了新儒家思想的“个人主义”—“为个人自身而学习”。作者认为“为个人自身”这个短语并非表现了激进的个人主义,要求自身的完全自主,或把个人看作社会对立面的;而是表达了儒家思想中的人格主义,肯定自身或个人作为更大的社会整体、生物连续体和道德/精神社会的动态中心的重要性。他进一步提出在宋代这种儒家的个人思想得到了显著的扩展,其反映了当时经济,社会和文化扩张的倾向。朱熹所处的时代有对成为圣贤或获得教化的方法的讨论,而他的新儒家思想就被认为是这些方法的实际综合。朱熹哲学重申了儒学中一直存在的人格主义,以宋代典型的个人主义的倾向为特征。也就是说,它表现了一个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做出自我响应的更加广泛的个人观点。在宋代更加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士大夫不得不表达他们自己的新意义以对应时代对他们的要求。这些要求是首先,他们必须忠于越来越专制和官僚化的国家;其次,不同政治力量的相互冲突的要求;再次,在生活中许多领域功能专业化的要求;另外,面对学者们著作惊人的增多,书本学习和道德修养有了相对重要性;最后,他们还必须面对禅学留下来的道德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