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丹妮:“对话”在中欧公益事业中的体现及其运营模式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赖丹妮:“对话”在中欧公益事业中的体现及其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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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在中欧公益事业中的体现及其运营模式

摘要:现实工作的困境——对话成本过高与公益运营之间的矛盾和对话需求高涨与公益捐助遇冷的矛盾——迫使笔者思考“对话”如何在中欧公益事业中体现及其运营模式。对比“对话”在中欧公益事业中的体现可知,对话的重要性有四点——助产文明、文明对话、助推公益、促进共识,而这些重要性恰恰说明,“对话”更适合以公益模式来运营,其原因在于如果对话主体能以公民社会的身份对国家和市场进行有效补充,则能更好体现民间意志,且助力公民社会在国际事务中发声,帮助解决政府与市场不能兼顾或不擅长的社会问题。

关键字:对话、中欧公益事业、公益运营模式

现实的工作困境迫使笔者思考“对话”如何在中欧公益事业中体现及其运营模式。笔者供职的机构名为“中欧社会论坛”(以下称CEF),专注于为中国和欧洲两个社会搭建对话平台。历经8年时间,CEF总共组建了70多个对话小组,至少为5,000名有志于中欧对话的各阶层人士提供面对面的对话机会。在这些工作成果背后,CEF却不断经受着各种困境的拷问。

困境一,对话成本过高与公益运营之间的矛盾。CEF为了让两名中欧对话者进行面对面交流,至少要担负一张中欧双程飞机票,其价格在12,000元左右,而这12,000元或可为贫困地区儿童提供15,000个鸡蛋(“一个鸡蛋的暴走”项目),也可为尘肺患者延续60,000小时的生命(“大爱清尘”项目)。如此高的对话成本给CEF带来的是运营压力,对话项目能否得以长期持续运营,很大程度取决于公益资金能否到位。当然,有人要发问了,在公益运营之外,CEF为何不选择商业运营的模式呢?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公益组织都需自觉尊重自身的公益身份,即以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的身份成为社会构成的一部分。这就要求CEF在理念、业务、管理等方面体现一定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要求CEF不能屈服于资金的短板。

困境二,对话需求高涨与公益捐助遇冷的矛盾。全球化的今天,国家与国家、组织与组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大家身边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但甚少有人会特地将这种“对话”单独提出来思考,大部分人更在乎交流与合作的实质内容。就笔者对CEF坛友进行的电话回访、茶话座谈、邮件咨询等形式的调查显示,坛友们也显示了极高的对话热情。一面是对话需求的高涨,而另外一面却是公益捐助不断遭遇寒冬。笔者在CEF工作3年有余,在此期间,CEF的机构运营费用全部来自于一家欧洲基金会——梅耶人类进步基金会,部分项目经费得到澳门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合作组织促进会、巴西社会和经济分析研究所等机构的支持。迄今为止,CEF虽然不断尝试在中国向企业和个人募资,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据笔者总结得出,CEF的对话项目的公益回报对中国企业与个人来说并不那么吸引,其社会公益效益还未得到足够重视,这与中国重视救贫救急救病、未及思想投资的公益发展现状相关。

职是之故,笔者发出疑问,“对话”如何在中欧公益事业中体现?“对话”是否适合用公益模式来运营?

“对话”在欧洲公益事业中的体现

在欧洲,追溯对话在公益事业中体现的起源,应当从公元前387年由柏拉图在古希腊首都雅典所建的“柏拉图学院”[1]说起,它是“为人所知的最早的慈善机构”[2]。首先,“他将学院连同一片肥沃的土地作为遗赠留给其侄子,并规定所有这一切都要用于其门徒的利益。这实际上就是一笔用于资助他人的基金”[3],因此,“柏拉图学院”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最早的慈善基金会。其次,柏拉图留下的与苏格拉底对话录,这一学院的目的主要是致力于“对概念、理论、宇宙及认知等相关问题的研究”[4],以及学院培养的众多古希腊哲学名士,都证明着该学院对古希腊文明的贡献。最后,由柏拉图开创的辩证法包括“对话辩证法”和“思辨辩证法”[5]两个方面,它们都是“柏拉图学院”的“辩”与“思”的良好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说,“柏拉图学院”以对话为形式帮助激发和生产思想,这符合公益的内涵。

此外,雅典的“公益捐助制度”[6]也是重要的城邦制度之一,富人以贡献财产、时间等方式为城邦服务,包括战舰、歌队、公共浴场、剧场、竞技场、免费晚宴、塑像建造、俘虏赎金、临时战争税等捐助。这种公益形式与富人阶层的存在有着必然的联系,也与当时雅典的民主制建立密切相关。对话在公益捐助制度中体现的能量,可以从各种演说辞中看出,富人往往可以通过在公民大会和法庭上的演说,以自己做过的公益捐助作为筹码获得民众支持与荣誉、扩大互动领域,甚至得到政治上的权力认同和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从一定程度上说,财富在富人的公益捐助行为之后,更堂而皇之地通过对话“绑架”了雅典的民主制度。

由于罗马人学习并继承了希腊文化中演讲与辩论的传统,因此,在古罗马时期,对话与公益的结合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在元老院、法庭等场合为了公益而进行的演说、辩论、雄辩。譬如,西塞罗在公元前73年接受西西里人的请求,对时任西西里总督的行政长官威勒斯提起控诉,要求元老院严惩威勒斯。第二,罗马出现阶层分化之后,贵族与平民、奴隶主与奴隶、富人与穷人之间的阶层对话是很重要的社会演化推动力。又如,公元前494年,罗马发生了历史上的第一次平民撤离运动,贵族派出使者到圣山与平民进行和平谈判,最终造就了平民保民官制度。直到公元前287年,又发生了三次平民撤离运动,均为平民争取了各种权利。此时的对话是整个阶层利益的有利斗争“武器”。

进入中世纪,即使学界一直对教会的组织性质存在质疑,但是教会公益确实是当时典型的公益形态。譬如,基督教的圣经记载了关于公益的丰富内容,如“撒玛利亚好人”。中世纪的教堂和修道院既是经济组织又是宗教组织,它们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富人捐赠、税收等都成为帮助穷人、无家可归者、病人、朝圣者等的重要资本”[7]。又如,犹太人不归属于当时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机构——行会和基督教会,犹太人聚集城市的执政当局希望犹太人能更多给本社区的穷人以资助。由此,赠予的责任感开始在犹太人社区中形成,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教徒向教会捐赠的时候,除了行善,更重要的是赎罪。受赠者经常要求为捐赠者的灵魂祈祷”[8]。此时,对话的重点不在人与人之间,而在人与上帝之间。对话使“捐赠者-上帝-受赠人”联接起来,行善的教义和赎罪的责任成为当时教会公益的主要内驱力,而祈祷作为人与上帝对话的形式延续着教会公益的施与受。

紧随着教会分裂与宗教战争,从14世纪后世俗权力的兴起,到16世纪弥漫欧洲的宗教改革,教会公益日益失去其垄断地位,反之,世俗化公益日渐兴盛起来。以英国为例,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慈善款使用条例》[9],强调世俗王权对公益事业的控制,规定国家或专制君主在法律地位上是慈善基金的总所有者。此外,人文主义传统要求对现实苦难的关怀是教会公益没落的另一个原因。在教会公益之外,很难说对话在公益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正因长达几个世纪的分裂、对峙、战争无疑成为影响人类内心的主体力量,对话便是虚妄。

不过,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沙龙社交文化”[10],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对话的重要性。沙龙社交的雏形刚开始仅是贵族阶层聚集娱乐、文学、艺术爱好者的聚会。随后,等级界限不再是进入沙龙的唯一准则,才识、学问、优雅谈吐更被看重。沙龙类型也更多样化了,沙龙参与者不再满足于文学艺术的讨论,谈话领域逐渐涉及科学、哲学、宗教,甚至是革命理论与政治信仰。沙龙以其独特的交流、交谈、对话形式激发了文学、艺术、哲学等得创造。从文学方面来说,沙龙对文学语言、新文学体裁、女性文学等的助益是有据可考的。从文艺复兴角度来说,沙龙作为思想的锻造与传播场所,以致对后来启蒙运动的参与主体、发展、成果起到正面促进作用。如果要说对话在沙龙社交文化中对公益的影响,那就是它称得上是推动“西方文明”这个最大公益的进步力量。

经历过教会公益与国家世俗王权公益的博弈之后,欧洲大陆的公益的制度建设顺应时代要求而发展起来。随着欧洲公益立法的完善,“公益”不断在成文法律中被解释。譬如,“帕姆萨尔裁决”中,“McNaghten勋爵的发言将民间公益性事业概括为4个大类(fourheads):(1)扶贫济困,(2)发展教育,(3)促进宗教,(4)其它有助于社区的善事”[11],影响了后来公益的定义。在这种条件下,公益组织,尤其是通过官方注册的,会根据法律条文中对“慈善目的”的规定来定位自己组织身份以及主要开展的慈善活动。“对话”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被明确列为“慈善目的”,但它确实与英国《2006年慈善法》中几类慈善目的有着密切关系,这些慈善目的其实也是对话的目的,如推进公民意识和社区发展的事业,促进艺术、文化、历史遗产保护和科学的事业,促进人权、解决冲突、提倡和解以及促进不同宗教与种族之间和谐、平等与多样性的事业等。

除了公益的制度建设,民间公益的升温也是欧洲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资本主义和工业化的发展,一批由私人财富、遗产、企业资产捐赠而设立的世俗基金成为民间公益的典型代表并成为公益事业的支柱。除了慈善基金会以外,慈善学校、医院、孤儿院、残疾人救助院等慈善机构的投资与数量有较大增长,“根据统计,到1862年,仅伦敦地区就有600个慈善机构”[12]。当公益组织大量出现并被有效运营时,尤其是职业化、专业化公益队伍茁壮成长起来,公益事业已经成为相对于国家的社会,以及发展到后来相对于了国家、市场的第三部门,是不可或缺的社会构成之一。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对话在公益性行业中的能量才被真正释放出来。第一,公益性行业的社会网络建设,组织与组织之间、从业人员与从业人员之间、从业人员与被救助群体之间的对话是一个庞大、系统、复杂的工程。第二,对话更容易被当作工作方法而运用到公益行动中,如研讨会、工作坊、考察访问等。第三,当公益项目并非一家或几家公益组织能完成时,多家公益组织联合开展项目的方式是值得推崇的,组织间的有效沟通、协调、对话就变得格外重要。第四,当面对和平、可持续发展这类跨界议题时,公益组织的行动目标就不单纯是公益目标了。联合民间力量推动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向民间诉求靠近,也成为公益组织的重要目标之一。于此,公益组织更愿意首先通过行业内的对话,完成民间共识的汇聚,再将民间共识传递到政府层面以及全社会。

在对话重要性被充分认识的同时,世界各国先行者首先开始了对话与公益结合的实践。如1972年世界环保大会、1987年世界经济论坛、2001年的世界公民大会、2005年的中欧社会论坛、2006年的“中外对话”等,都以寻求国际共识为己任,以期携起手来,共建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家园。

“对话”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中的体现

中国也是有着良好对话与慈善传统的国家。在中国,谈到对话,就一定要说起孔子(公元前551-479年)和《论语》。与柏拉图(公元前427-347年)的对话录极其相似,《论语》是中国儒家哲学的经典著作之一,它也是用语录体或对话文体拟写而成的。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辩论争鸣,儒、墨、道、法、阴阳、名、纵横、杂、兵、小说等学术流派取得了中国历史上最辉煌最灿烂的思想文化成就,与同时期的古希腊文明交相辉映。无论中欧,这都是一个群星闪耀的时代。不过,中国的公益事业发展历程与欧洲就不太一样了。就“小共同体”[13]公益而言,“救济人者,必先自觉有余,然后能斥其所余以救济人”[14]。然而,古代中国公共权力高度集中以致公共财富亦高度集中和公民权利成长缺乏空间,这就决定古代中国不可能有西方中世纪那么活跃的小共同体公益。尽管如此,“中国传统的慈善活动,可以远溯汉魏南北朝,中经唐宋,至明清两朝已呈发达之势”[15]。

分析古代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史可知,官办公益多是政令下达,体现皇权意志,对话本身的理解、认同、激发等作用在官办公益中的体现并不明显。相反,对话在“盘子小能量大”的民间公益中却作用不小。譬如,宋朝刘宰的私人粥局至今为人称道,他除了捐出自己钱粮外,遇到资金困难时,还主动劝说官宦、旧友、乡绅参与善举。刘宰以其良好的行善形象以及所行义举,获得临郡旁邑的有力善士踊跃援助。这其实就是对话在私人劝募中起到的作用。又如,明末无锡和嘉善的同善会,每年安排数次聚会,由品行高尚的主持者进行筹募劝善的宣讲。于此,对话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劝募,还有劝说人人为善的更高层目标。

随朝代更迭而消寂、兴盛、衰败、重整是中国古代公益事业又一特点。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不仅仅表现于朝堂之上,对公益事业的建设也颇有影响。前一个朝代的慈善机构能否得到良好保存与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君臣的远见与共识,另一方面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现实需求,更别说中国还有几番外族入主中原的历史,民族之间生活理念差异可想而知,前朝基业被荒废的事实也就不难被理解了。宋朝范仲淹力主筹建的范氏义庄成为民间慈善机构的典范,在历史上存续800余年,创造了中国慈善史上民间慈善机构寿命之最。分析可知,在中国封建集权背景下,除了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之外,资金独立、管理独立、人员独立、理念独立也是民间慈善机构得以长期持续运营的重要条件。然而,资金、管理、人员、理念的传承离不开机构内部的教化,对话于此的作用便凸显出来。

1840年鸦片战争伊始,中西文明的对话以武力对抗为形式展开。中国原有的制度、礼俗、文化等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不管来不来得及消化,公益、公民、民间组织、自治、法制等新概念惊醒了国人。此时,对话在公益性行业中的体现,已经上升到中西两个文明的碰撞与交锋,中国传统的慈善思想不可避免地发生嬗变。西方在华教会慈善机构、西学报刊、国人走出国门的见闻等,都是中国人了解西方公益发展与思想的途径。从容闳、志刚、李奎、郭嵩焘、张德彝等留洋学子的海外见闻,到洪仁玕、康有为、孙中山等内化形成自己的公益思想,再到经元善、熊希龄、郑观应、盛宣怀、张謇等付诸于实践的公益行动,中国近代公益思想逐渐中国化并开始自成体系。譬如,由经元善牵头的“经正女学”,在创立之初就有一批公益善士的先进慈善理念,有“不缠足会”、中国女学会等机构建制基础,有梁启超、郑观应、康广仁等政府交涉力量,还有黄遵宪、谭嗣同、张謇等经费资助团队。“经正女学”的筹建过程对于民间慈善机构的建制有很好的借鉴作用,甚至与现今民间慈善机构的筹建思路也差别不大。又如,身为劝募高手的盛宣怀,为日俄战争期间由上海慈善活动家创设的“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进行多国游说,说服英租界总董、法租界总董、李提摩太等洋董事加入“办事董事”,使这个土生土长的民间组织能更好地切实贯彻其救助战区民众的组织宗旨。这实际上是中国本土慈善机构国际化的一个先例,具有极好的示范效应,也进一步显示了游说、沟通、对话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建立之后,以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为界,中国开始了公益事业的复兴之路。随后,1982年的宋庆龄基金会、1984年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5年南京爱德基金会、1988年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89年在全国各地恢复或建会的中国红十字会、1989年的“希望工程”、1993年的吉林省慈善总会、1999年的中华慈善总会等公益组织相继建立,见证新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路径:由单个关注专项议题组织的创建,到民间志愿者力量的自觉生发,到行业性组织的发展,再到今天民间捐赠的大规模迸发。公益界普遍认同,2008年因为汶川大地震的全民救灾行动而成为中国公益事业的新公元纪年。截至2012年底,中国的社会组织规模已经从1988年的4446个发展到2012年的49.9万,其中,社会团体27.1万个,基金会30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5万个。

在中国公益事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无论是组织之间,还是行业内部,公益界的对话热情也空前高涨,有本土的对话,也有跨洋的对话。对话的基本目标是想分享先进的理念和成功的经验,在共同思考的前提下,启发共识、护航未来。就本土对话而言,国内各种公益交流对话平台纷纷形成,如1990年的中国民间基金会会议、2007年的中华慈善大会、2008年的深圳市慈善大会、2010年的基金会中心网、2012年的中国慈展会、2012年的中国公益论坛等。就国际对话而言,由中方参与主导的各种国际民间对话交流平台也应运而生,如2008全球公益慈善论坛、2011年的中欧南美民间组织三方对话平台、2012年的中美战略慈善交流平台等。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华人学者陈彦和于硕带着“中欧社会对话”的理念,展开了中欧间各类社会议题的持续交流,“基金会在应对中欧共同挑战中的角色和责任”、“青少年对本地社区发展与志愿工作倡议的参与度”、“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孤残儿童保护”、“劳工权益保护”等中欧讨论小组相继成立。其中,不乏公益性行业领袖,如王振耀、徐永光、陈越光、刘选国、庄爱玲等,都有参与相关小组的讨论。此外,央视的《对话》节目(2000年)近几年也以媒体的视角不断关注中国公益事件、人物、创新等内容。以对话为命题的时代画卷在公益人身边悄然展开。

“对话”更适合以公益模式来运营

对比“对话”在中欧公益事业中的体现可知,对话的发展逻辑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的。最初,对话作为人类生而有之的基本诉求出现。人类是群居动物,对话就是为了获取群体其他成员的理解和认同。语言其实是对话诉求的产物之一。接着,对话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扮演了激发智慧的角色。无论是古希腊文明,还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华文明,都证明对话在人类知识创造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随后,社会分工和行业细化以后,对话在各行各业中多以工作方式的形态发挥作用。公益性行业细分出来之后,对话在理念传播、劝募、经验交流等方面作用明显。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对话跨出了行业界限,将其视界扩展到人类文明、世界和平、地球可持续发展等攸关人类生存的议题。此时,对话的公益能量表现为寻求人类共识的层面。总结而言,对话的重要性有四点——助产文明、文明对话、助推公益、促进共识,而对话的这些重要性恰恰说明,“对话”更适合以公益形式运营。

从助产文明的角度来说,无论是欧洲的苏格拉底式对话、柏拉图对话体哲学,还是中国的诸子百家争鸣,轴心时代的原创哲学在思想方法方面都有相同的对话特征。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孔子、孟子等都可谓对话大师,对话就像助产士一般,帮助点燃思想者的智慧火焰。其实,不单单欧洲和中国的文明经历过对话的催生,释迦摩尼的佛教和印度婆罗门教的经典,都有对话的印迹。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多元文明的内部对话逐步进入到多元文明之间的对话。从对话的普适性来说,参与对话的人越多样、越广泛就越有利于贯通智者与普通民众、执政者与平民间的智慧共享。因此,以公益形式更容易推进普遍的社会型的对话,从而为人类智慧永存做出贡献。

从文明对话的角度来说,以文明冲突为参照系,无论卡尔•雅斯贝尔斯所说的轴心文明(1948)以何种方式对话,最终路径是单个文明的决定性胜利还是多种文明多样共存,按照马丁•布伯提出的文明对话模式(1969)来看,以和平共存的圆桌会议的方式来进行沟通预设性地回应了亨廷顿后来所说的文明冲突论(1993)。1993年欧盟的成立、2001年联合国的“文明对话年”、2003年的“中法文化年”等,都是人类以对话应对冲突与战争的有力实践。文明对话的形式非常多样,官方层面的对话只是其中一部分,文明的互相理解与融合只有扎根民间才能形成更良好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益形式的民间对话对文明对话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从助推公益的角度来说,欧洲公益事业发展经历了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公益、教会公益、世俗化公益、公益制度化、公民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也经历了皇权公益绝对优势、民间慈善辅助地位、民间公益独立发展的历程,对话在其间的作用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具体的一面体现在,公益性行业的本身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独立,因此劝募是公益组织可持续的重要工作之一,而对话之于劝募就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工作。抽象的一面体现在公益理念的传播,人人公益可以说是公益性行业的理想状态,因此对话之于劝善来说既是工作更是艺术。

从促进共识的角度来说,全球化时代,个人乃至单个民族的存在与发展已不可避免与其他个人与民族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个人与民族之间总是处于分歧或封闭之中,那么个人和民族单方面的努力极可能是事倍功半的。政界、工商界、公民社会已经充分认识到共识行动的重要性,至于如何在顾全所有个人或民族利益基础上达成共识,则依然是非常艰巨且还未找到捷径的全民目标。譬如,如果面临人类文明、世界和平、地球可持续发展等跨越种族、民族、国家的议题时,民间对话更容易促成合作共识,因为民间的利益诉求往往比国家和市场主体的诉求要更贴合这些议题的最终目标。由此可见,以公益形式推进对话有利于达成更广泛的民间共识。

综上所述,如果对话主体能以公民社会的身份对国家和市场进行有效补充,则能更好体现民间意志。在今天的国际事务中,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性获得普遍认同,而公民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一直被公民社会强调但依然相对要弱一些。实际上,没有公民社会参与的国际事务,光有政治与经济的共识显然是不充分的。因此,以公益模式来运营“对话”可从助产文明、文明对话、助推公益、促进共识等四个层面助力公民社会在国际事务中发声,帮助解决政府与市场不能兼顾或不擅长的社会问题。

(本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组织》,2013年第12期;作者:赖丹妮,中欧社会论坛北京办公室主任)


[1]李韬:慈善基金会缘何兴盛于美国[J],美国研究,2005,(3):132-144.

[2]李韬:慈善基金会缘何兴盛于美国[J],美国研究,2005,(3):132-144.

[3]李韬:慈善基金会缘何兴盛于美国[J],美国研究,2005,(3):132-144.

[4]李韬:慈善基金会缘何兴盛于美国[J],美国研究,2005,(3):132-144.

[5]王庆丰:柏拉图与辩证法的开端[J],长白学刊,2010,(04):15.

[6]沈扬:雅典公益捐助制度研究,2010年4月12日,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7]Kathryn Ann Agard, Philanthropy in World History and Culture,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Charles Stewart Mott Foundation, 2005.

[8]Kathryn Ann Agard, Philanthropy in World History and Culture,Supported by a grant from the Charles Stewart Mott Foundation, 2005.

[9]秦晖: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125.

[10]郭莹莹:近代西欧沙龙文化探析——以法国沙龙为例,2007年5月,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1]徐彤武:英国法律中“公益性事业”的定义与实践标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专稿,2007年6月20日.

[12]丁建定:1870-1914年英国的慈善事业,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5(4),21-26.

[13]秦晖: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170.

[14]吕思勉:中国通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5]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人民出版社,2006.

来源:中国公益组织,201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