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绿色奖 - 中欧社会论坛 - China Europa Forum

中欧绿色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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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绿色奖”的界定

中欧绿色奖,全称中欧绿色转型奖。这里所指的绿色转型,包括能源转型、循环经济、保护与复原生态系统、低碳与资源节约型经济等生态与技术要素。但绿色转型并非仅仅是对目前人类发展模式的某种“绿化”, 绿色转型也意味着对工业时代开启的现代发展模式的全面反思和扬弃,意味着我们必须走出旧模式,探索和接纳能够维持人类与地球共生的永续生存模式,意味着我们必须以新的方式生活、生产、消费、工作和治理。

中欧绿色奖倡导城市、企业、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和践行绿色转型,为绿色转型创造精神与物质条件;表彰以科技创新、治理创新等手段推进节能减排、节约资源、走向低碳社会的政策措施与企业行动;鼓励一切有利于走向可持续社会的投资、教育、培训等的公共服务与个体行为。中欧绿色奖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和系统性三个特点。其国际性在于该奖期望促进欧亚大陆两端的两大国家体之间在绿色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里的理念传播、思想互动、知识传授、技术转让和经验分享;其前瞻性体现于该奖不仅期望对城市、企业、基金会等对绿色转型已作出的贡献给予表彰,更期望推动上述机构走向更高境界,表彰它们对绿色转型的长远规划和整体愿景;该奖强调绿色转型的系统性,强调面对生态系统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强调个体行动与集体行动的整体意义,强调世界各国共同行动的必要性,强调自成一体的城市社会、生态体系,从而鼓励基于系统性认识之上的绿色转型战略和行动。

“中欧绿色奖”的价值

荣誉认可:获奖者在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能源转型等领域所做的贡献将在中欧社会层面获得更广泛的认可。

品牌信誉:获奖者通过打造自身品牌信誉,从而赢得更多尊重,进而获得更多合作机会。

能力建设:获奖者可在绿色平台上互享最好的经验、智慧、成果,以此不断提升能力,为城镇居民、企业职工,乃至整个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

国际主流社会传播:获奖者被作为优秀案例,通过中欧媒体网络框架,向中国和欧洲的主流社会进行推广与传播。

奖项设置及参评条件

参评资格

-  中欧十佳绿能城市奖 中国和欧洲的城市或城镇;无城市或城镇规模的特殊规定。
-  中欧十佳绿力企业奖 中国和欧洲的各类型企业;无企业规模的特殊规定。
-  中欧十佳绿荫基金会奖 中国和欧洲的各类型基金会;无基金会规模的特殊规定。
-  中欧绿友伙伴奖 对中欧绿色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和欧洲的城市或城镇伙伴、企业伙伴、基金会伙伴;无绿色合作规模的特殊规定。

不符合参评资格的描述

-  具有争议性政治背景或发生争议性政治事件的城市或城镇、企业、基金会,不能参与评选;
-  在环境、生态、社会、经济等领域发生重大争议事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机后果应对不力的城市或城镇、企业、基金会,不能参与评选;
-  因法律问题遭到起诉,法院裁定有违规行为,并进行了处罚的企业、基金会,不能参与评选。

评选流程

推荐、邀请、自报名 → 样本筛选 → 提名名单(差额获奖,提名总数最少需多于获奖总数的20% → 提名名单发布仪式 → 专家委员会拟定《评奖报告》 → 评审委员会评定 → 颁奖典礼